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围绕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整合行政资源,加强行政体制改革的总体研究,继续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政府资产是行政资源的重要内容和有效行政的物质基础。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国情的政府资产管理体制,并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已成为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政府管理、整合行政资源的迫切需要和重要内容,对于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当前,财政部门和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在对中央政府资产应当由哪个部门统一管理问题上分歧较大,我认为,应当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进行管理。理由是:
一、政府资产的性质和地位决定了应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政府资产。政府资产是政府各部门单位履行公共管理职责、开展公务活动的物质基础和保障,是政府行政的最重要的物质性资源,具有不同于一般国有资产的特殊性。如配置功能保障性、管理运作非营利性、占有使用无偿性、形成来源间接性及结构形态稳定性等。对其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直接目的是为了提高保障能力,提高行政效率,保障政府公务活动高效有序运转。因此,从本质上讲,对政府资产的管理政府机关自身内部事务性管理,属于机关事务管理的内容和范畴,应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政府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科学化竹理的分工原则要求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政府资产。在资产范畴内,价值财务核算与实物管理是一个事物的两方面,二者既联系密切,又各有侧重。在一个组织内部,资产价值核算与实物管理是两个不相容的职责岗位,需要由不同的机构或人员承担,以便既相互分工,又相互配合,形成分工配合和监督制衡的机制。作为一级政府,对资产的实物管理和价值财务核算也要由不同的机构或人员来承担。实行政府资产管理职能与财政预算管理职能的分工合作,实现资产管理的专业化和职能化。价值核算以财政部门管理为主,实物资产以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管理为主,实现国有资产管理的合理分工与协作,明晰权责,衔接有序,避免钱物一体,失去制约,防范权利过分集中及产生腐败。
三、从有利于推进机关事务管理体制及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出发,应当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 管理政府资产。政府资产是机关后勤服务保障赖以实现的载体和物质基础,也是机关事务管理的客体和对象。后勤服务管理体制是机关事务管理体制的核心组成部分,管理组织好保障机关运转的后勤服务,是机关事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因而,无论怎样改革机关后勤服务管理体制,无论如何改变后勤服务的实现方式,都不改变政府资产是机关后勤服务保障赖以实现的载体和物质基础的性质,是机关事务管理客体和对象的现实,以及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是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主管部门的地位。建立健全政府资产管理体制,解决好当前政府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深化和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管理体制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重要内容及必要条件。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管理政府资产,有利于从促进机关后勤服务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新型机关事务管理和行政管理体制,创建新型机关后勤运行机制出发,对机关后勤服务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认真的研究分类,明晰资产产权属性,转变资产管理方式,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建立委托管理或授权经营体制,明确双方责任和权益,改变现行体制下各单位后勤服务资产自配自用、封闭管理的做法,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作为机关事务管理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做好政府资产管理工作,是加强政府自身管理,提高资产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的关键环节。政府资产管理体制必须随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而作相应的调整。从规范行政行为,整合行政资源,合理配置资产,保障依法履行职责的角度讲,特别是在目前我国预算分配约束机制还不健全的情况下,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对政府资产进行集中统一管理,有利于从根本上改变各部门、各单位机关事务管理自成一体的封闭模式,形成公平开放及规范统一的局面,防止苦乐不均,节约财政资金,为实现国家机构的职能、组织、编制及工作程序法定化,严格控制机构膨胀,建立统一、精简、效能的服务型政府做出贡献。
四、从有利于建立公共财政制度的角度讲,也应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政府资产。加强政府资产管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公共财政框架内,推动财政支出改革的重要手段。政府资产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与财政管理既有密切联系,也有很大区别。公共财政制度的核心和重点在于国家财政要为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提供财力支持,政权机关自身运转所需财力 (尤其是形成政府资产的 ) 是国家财政支出中的一部分。政府资产形成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但不仅限于财政拨款。资产配置和使用管理状况关系到政府的运转和稳定,也关系到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财政体制改革。政府资产包括能以货币计量的,也有难以货币计量的,其管理主要表现在对房地产、公务用车及重大设施设备等实物资产的管理。作为公共财政支出基础之一,政府各部门资产配置处置标准需要规范统一及相对稳定,资产使用需要有效整合及统筹调剂,以最大限度地提高资产使用率,避免资产重复配置和闲置浪费。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制定政府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标准,与财政部门保持相对独立,财政部门根据财力情况提供统一支持,可以较好地体现制定标准与执行标准的相对分立的原则,较好地防止出现因财力的一时变化及部门预算分配过程中的力量博弈失衡而随意改变资产配置标准的现象,实现政府资产管理制度及标准规范的相对稳定,促进建立健全公共财政制度。
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以及财政与政府采购“管购分离”后,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政府资产,可以适应现代公共财政制度的要求,在资产的形成登记、资金支出核算与政府采购之间的日常管理中建立有效的衔接制衡机制,防止资产建卡登帐与财务核算和政府采购间的脱节,避免账实不符,防止资产流失。
五、从中央本级看历史的实践及当前文件规定,一直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政府资产。建国以来,虽然中央部门本级行政经费预算等管理体制历经变革,但中央国家机关办公与业务用房、公务用车等物资以及公务人员住宅等主要资产管理事务,一直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管局) 承担。
另外,有效借鉴发达国家比较先进的管理经验,也应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管理行政单位资产。例如美国在二战后充分认识到政府资产由财政及各部门分散管理的弊端,为了从法律和实践上统一规范政府资产的形成、使用、处置以及资产档案管理等,实现政府资产的高效节约,于1949年立法规定统一由联邦总务署管理联邦政府资产,多年来行之有效,近年来逐步成为各国研究和借鉴的对象。